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专家组及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策的原则;坚持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成立柑桔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监督小组、材料审核小组、综合考核小组。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柑桔研究所的博士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招生监督小组:负责综合考核、录取过程的监督检查和考生的申诉释疑工作。
(三)材料审核小组:具体负责考生材料审核评定。
(四)综合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的各项工作。
三、招生专业及其计划
我所2021年拟招收普通计划博士研究生6名,具体见下表:
四、综合考核
(一)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
根据“西南大学柑桔研究所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规定,所有材料审核合格的“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全部进入综合考核。具体详见我所网页公示名单。
(二)综合考核方式
1、综合考核内容及评分
(1)心理健康测评:心理健康测评由考核小组以提问、材料审查、完成心理测评试卷等形式进行考察,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不合格考生不得进入专业考核。
(2)综合考核形式及科目
综合考核分为综合笔试和综合面试。
综合笔试:考核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综合笔试由两大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以专业基础知识考核为主,总分40分;第二部分以专业知识考核为主,其中含专业英语写作考核内容,总分60分。2021年综合笔试内容范围请见附件1。
综合面试:每位申请人需准备15分钟PPT,PPT内容需含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发表成果、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内容。面试时间为每生30分钟,满分100分。重点考查考生外语、专业基础知识、科研创新能力以及既往学业等综合素质。其中外语口语表达、听力考核时间不低于10分钟,满分30分,专业基础知识满分30分,科研创新能力满分40分。
综合笔试和综合面试合格分数均为60分,考生未达合格分数,不得录取。
2、综合考核成绩
综合考核总成绩=综合笔试成绩×0.6+综合面试成绩×0.4(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3、综合考核要加强对考生进行思想品德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可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品德情况。
4、综合考核工作完成后,将通知考生综合考核结果。
5、综合考核安排
五、拟录取名单确定及公示
(一)拟录取规则
1、学院在综合评定申请人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基础上,对进入综合考核的各类合格生源,通过综合考核后,依据专业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综合考核成绩,并由综合考核小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2、综合考核合格的合格生源可在同专业内调剂。
3、导师招生年度没有报考及调剂合格生源的则该导师当年招生指标由招生领导小组调剂给当年有招生资格和多余合格生源的导师。
4、出现同一导师各类合格生源综合考核成绩排名靠前但超过该导师当年招生指标时,可将排名靠前的考生调剂给同专业其他有招生指标但无合格生源的导师。如考生不同意调剂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由排名在其后面的依次递补。
5、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2)体检不合格;(3)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4)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5)报考、考核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的;(6)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硕士学位的;(7)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未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的;(8)非定向就业考生未按要求将个人人事档案等转入学校的;(9)教育部、学校相关文件明确规定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的其它情形。
(二)体检要求
体检工作在考生被拟录取后进行。考生自行到二甲以上医院体检,将体检报告电子扫描后发送到指定邮箱(wangjia@cric.cn)。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术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三)公示
全部录取工作完成后,经我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及会议讨论通过的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研究生院将对全校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六、考生管理
(一)考生诚信管理。考生务必于4月19日前将本人签名的《西南大学2021年博士考生诚信考生承诺书》电子版发送到邮箱wangjia@cric.cn。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考核过程诚信。我所将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慎重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二)加强考生身份识别。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需在综合考核开始前向二级招生单位提交核验以下材料原件:身份证原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提供学籍学历认证证明材料);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代表性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三)报名时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考核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四)考生学籍学历信息审核。根据教育部要求,学院对学籍学历信息有疑问、学籍学历信息与全国学籍学历信息数据库信息不相匹配的考生,将进行严格审查,考生在综合考核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学籍学历认证证明。学籍学历信息与全国学籍学历信息数据库信息不相匹配的考生,务必在参加综合考核前提供学历验证或认证书至我所,否则,不得参加综合考核。
(五)入学后3个月内,我所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对身份证原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代表性学术成果原件等材料的再次核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其他
(一)本办法由柑桔研究所负责解释。
(二)招生咨询与联系电话:
招生信息请查询以下网页:http://zgs.cric.cn/
咨询电话:023-68349797, 联系人:王老师
办公地点:西南大学柑桔研究所综合办公楼334办公室。
西南大学柑桔研究所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