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西南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参照《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制定本办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以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坚持把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评价作为首要因素,着力优化生源结构,非在职考生比例不低于90%;
(三)加强培养单位招生工作组织领导,发挥导师团队自主性,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三、组织领导
由所学术委员会及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2017年博士研究生录取标准原则制定的工作及监督录取过程公平公正进行。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柑桔研究所录取组织管理工作。
四、拟录取基本要求
(一)普通计划
1、初试成绩
学科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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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
成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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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课及复试
成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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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科学
(理学、工学、农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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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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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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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成绩达到以上要求的普通计划公开招考生可参加由我所组织的综合考核。
2、初审合格的申请审核制考生、硕博连读考生与初试成绩达到要求的普通计划公开招生一并参加我所组织的综合考核。
2、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分为综合笔试和综合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数均为60分。具体考核内容请参照《西南大学柑桔研究所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方案》。
3、综合考核总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考核总成绩=综合笔试成绩×0.6+综合面试成绩×0.4(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4、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复试小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五、拟录取规则
1、进入综合考核的各类合格生源,通过综合考核后,以导师按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综合笔试及综合面试成绩任一部分未达合格分数不予录取。
2、综合考核合格的合格生源可在同专业内调剂。
3、导师招生年度没有报考及调剂合格生源的则该导师当年招生指标由招生领导小组调剂给当年有招生资格和多余合格生源的导师。
4、出现同一导师各类合格生源综合考核成绩排名靠前但超过该导师当年招生指标时,可将排名靠前的考生调剂给同专业其他有招生指标但无合格生源的导师。如考生不同意调剂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由排名在其后面的依次递补。
六、信息公开及咨询释疑
(一)拟录取名单(含各项成绩),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柑桔研究所网站主页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博士培养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二)咨询及投诉渠道
我所在复试工作中坚持公平公正,复试方案、复试名单、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均在我所网站(http://zgs.cric.cn/)进行公示。我所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及所学术委员会负责博士研究生录取过程的监督及受理考生申述,在公示期间,如有意见,请拨打023-68349797反映。
2017年4月6日